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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群佳,男,家庭地址:广东省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官塘村8号。 他读完初中后一直在珠三角做生意和打工。
他的父母一直在他身边帮其照料小孩,在过年后因事逗留在高州市石鼓镇甘竹村委官塘村,小孩也留在爷爷身边。黄父在上月底身体感觉有点不舒服,黄群佳于2011年5月24号向单位请假16天回家照看父母和自己的2个小孩。黄父于2011年5月29号入住高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群佳和其家属(母亲、哥哥、妹妹)就奔波于照顾小孩和父亲之间。
2011年6月2日晚上至3日下午5点左右在医院照顾其父黄父,下午7点左右在其妹妹家中吃饭后,其妹夫送黄群佳和他的儿子回到官塘村家门口。由于其一直没怎么照顾过小孩,至晚上9点多小孩还一直在哭闹,邻居黄某的妈妈(黄父在家带小孩时一直带着小孩和他们玩,小孩和他们比较熟,很听他们话)就叫黄群佳带小孩到她家中,帮他把小孩哄睡。
6月4日早上10点左右,邻居黄某接到村委书记电话,说是在本村高誉石场有一具尸体,警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法医等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已到场处理,书记叫黄某去认一下是否是认识的人。黄某到达现场后,初步认为是黄群佳,就叫另外2个邻居一起认证一下,三人到场研究后一致认为是黄群佳,就通知黄群佳的大哥等家人回来做最后确认;警察等相关部门继续进行现场搜索和取证。
家人回来后,也到相关现场进行探查,并到相关单位、邻居调查了解情况和核对死者身份,确认死者是黄群佳。通过调查,家属了解到以下情况: 1、
高誉石场属采矿业,相关资质、证件应该不全; 2、
高誉石场离居民区最近的房子只有1000米左右,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事发前,高誉石场只在石场进出石场路口设置了一些相关警示牌,无真实门口及围墙,其他地方(尤其是高危地方)无任何警示牌和其他安全提醒标识(发现堕尸后第一时间在受害人坠下位置附近设置了一块提示牌和拉了一条绑着红色塑料袋的普通红丝带),其他地方还是无任何标识。 4、
众所周知,高誉石场属高危行业,但该法律代表人在开始采矿后一直没在生产区域设置边沿任何栏杆、围墙和人员看守,可到处随便进出,严重威胁附近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5、
根据相关法规,石场应该修建一条安全、可行的上山道路,但该石场负责人在开始采石至今一直未见采取来完善该条例。 6、
警察以排除现场他杀可能,初步确认为黄群佳是从石场作业区内顶上坠下致死。(高度差不多100米)。 7、
死者尸体刚刚移开,高誉石场立刻进行生产作业,并把现场破坏,属于对该事件高度不负责的做法,是对法律的一种漠视。 8、
外人进入采石区时,没任何人要求访客进行登记、询问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意识极其薄弱,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 9、
在群众对死者身份初步确认后,直到家属通过村干部引导见面前,负责人未对死者家属进行个任何问候、安慰,是对道德的一种无视。而且在见面时从不承认自己对该事件应该负有责任, 10、
据村民说,高誉石场前几年因对村子房屋造成极大破坏,很多房子被震裂,导致这些房子变成危房,对村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该法定负责人至今未对村民进行过任何赔偿,在停产1年左右后就继续生产,继续充当一个隐形杀手的身份,破坏附近居民的财产,谋害村民的生命。 根据以上情况,黄群佳家属要求高誉石场应当承担死者黄群佳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在事情没判决之前,冻结高誉石场法定责任人陈道辉的设备及其他财产,高誉石场立刻停止生产。 附带家属猜测上山原因: 1、
山顶最高处有本村开基祖设置的神位,本村村民在逢年过节、喜庆或不顺利的时候,有到山上拜神、请愿、祈祷保佑等的习惯。黄群佳事发当天是否因父亲住院,在医院陪护后回家有感而引发上山拜神的行为,导致该事件发生。 2、
黄群佳读完书一直在珠三角做事,一般每年只回官塘村1-2次,一般都是2-3天,逗留时间少,来去匆忙,或者这次是在家时间稍长,在进村时留意到采石场把儿时游玩的整个山头基本开采完,而引发上山看看开采位置离神位还有多远的想法,并附之行动,导致该事件发生。 家属上访调查历程 6月5日 黄群佳的哥哥在早上6时和叔叔从家旁边开始,试图模拟黄群佳上山路线,了解到时发生的情况,在上到石场工作区域边沿时,看到山上已经在受害人坠下位置附近设置了一块提示牌和拉了一条绑着红色塑料袋的普通红丝带作为提醒区域,其他地方还是无任何标识。他就边上山边用照相机拍下相关照片,从现场可看出这些都是在出事后补上的,存在以下疑点:绳子和绳子上的塑料袋没任何雨淋日晒的痕迹,袋子可看出新拆的痕迹;山上风很大,树木都是在摇摆的,但绑在树上的绳结是新的,而且很松动,绑绳子的树皮也没被绳子刮花的痕迹,与常识不相符;山顶有一把废弃大的太阳伞,但太阳伞的布被撕得四分五裂,部分留在地上,部分绑在绳子上,从布条断口可看出,布条是新撕开再绑上去的;山上提示牌是一个可移动的铁牌,铁牌的脚架只是随便用几块很小的石头压住,从石头上粘泥巴都是新的,有些一口气可吹开,石头是从旁边翻起就用的,从搬开石头地方的泥沙的痕迹看见该处的泥沙没被任何雨淋或水泡过,而6月4日早上8点前曾下个雨,到6月5号下午5点左右才下雨,由此证明,上山的提示牌等都是在出命案后第一时间匆匆放上去的。 9点左右他们到石场工作区域内查看死者落地的位置,高誉石场外人进入采石区时,没任何人要求访客进行登记、询问和安全提示,安全防范意识极其薄弱;当他们进入石场内部时,发现有工人在进行生产作业,而死者坠落点的现场在家属没到场时以被破坏,属于对该事件高度不负责的做法,令人发指。在死者坠落点处也新拉了一些线,但里面车轮走过的痕迹可发现是才有车走过,所拉的警戒线完全是想瞒天过海;在死者坠落处的开采区,可见新鲜开采的痕迹,从山顶到地面没一根杂草,与所谓的停采区不合。 10时左右他们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该所负责人黄所长在确认我们的身份后,给他们提供了几张照片,因死者面目全非,死状惨不忍睹,很难辨认,但我在离开前询问他们是否留意到山上和作业区内所设置的提示牌和所拉的提示绳时,他回答说看到,我问是否去仔细看看是什么时候拉的,说没有。真不知道警察们是怎么想的,明知道这些都是以后老百姓维权的依据都置之不理,我们养他们原来是作秀的。 11时左右黄兄他们到高州殡仪馆,通过登记认证,花200元争取到一次所有亲人看全尸认人的机会,通过黄群佳的哥哥,老婆、2个叔叔、堂弟弟5人确认,不得不相信,眼前这个不见半个头,脑浆四散、四肢全断、死无全尸的就是他们的至亲。 死者长已矣,抛下一对可爱的、嗷嗷待育儿女,抛下年迈多病的父母,远离他们而去。当天下午五点黄兄就给电话村干部,请他代我们约高誉石场的法定负责人见面。 6月6日 端午节
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庆祝中国传统的节日,想不到我们家的人要带着痛失亲人的伤痛过这个节。因石场老板没空(村长兼队长黄茂佳说的)早上10点左右老板才到石场,黄群佳的家人和村委领导一起到石场办公室,向他进行了解,中间的过程就不多说,都是对死者死因进行研究,将近12点时,该负责人说自己要赶去其他地方应酬,没空再讨论,就这件事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但看着我爸爸住院的情况,出于同情心,只愿意赔偿3万元。天,这是什么话-----同情心,亲属要的是说法,不是同情心。但是,石场老板已经扬长而去。(后续)黄群佳的家属一定会帮他讨个说法,但是他的家人一直在广东那边工作,谁可以帮他可怜的亲人出个点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