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例杂感与故事回忆(连载)
本帖最后由 见习记者 于 2012-2-9 16:30 编辑(一)
国务院说,年初七要上班了,
而我们有人说:
班是上了,但要过十五才能正常,
大家忙于食年例。
一位外省籍的同事问我:
啥叫年例?
我一时找不出标准答案,
只是说:
我们粤西乡村的习俗,
春节后,各村在以往定下的一个日子里,
请亲戚朋友来食饭饮酒,
每年都例行做,故称年例。
同事又问:
结婚入伙请客和年例请客有何区别?
我说,区别主要有如下:
一是名称不同,前者叫食酒,后者叫食年例,二者不能混淆,
二是食法不同,前者要封包,后者一般白食,本地人俗称“白腊”,
三是筹备不同,做酒有准确的计划准备,有请才去;做年例只能粗略估算客人,你可以随伴去食,不用主人直接请你的。
因此,做年例最突出的矛盾是:
无法准确估算来客数量,
做多了怕少人来,食不去造成浪费,
做少了怕多人来,不够食造成丢假。
本帖最后由 见习记者 于 2012-2-9 16:07 编辑
(二)
年例,
原本在这一习俗中,
只是亲戚朋友相聚一下,
食一顿饭,见一下面,拉拉家常,
正是:一回相见一回老,来生未必再亲戚!
改革开放后,
人的钱袋丰实了,社会关系也不断拓展了,
请客范围也扩大了,
哪一家来的客人多,小车多,
就被认为面子大,
如果门口还停着许多警车的话,
朴素的村民就会认为这家人打死人不用偿命的。
人生在世,当衣食住行解决了后,
以下的欲望就是得到人的尊重,
而多人尊重就是面子大,
这是人的一个基本需求,
千万不要说谁“好面”,谁不“好面”,
其实,是人都好面的,只不过表现方式不同。
本帖最后由 见习记者 于 2012-2-9 16:17 编辑
(三)
童年时,
我好喜欢食年例,
几公里范围的的,
没有车,就步行去,
因为当时的确饿。
去之前往往“留肚”,
等到下午二点几,
如果尚未有得食,就会头晕眼花,更会垂涎三尺,
食那一餐也真够狠的,
通常会有站起来解松裤带的动作。
会饱得很久,第二天保证不用食早餐的。
等到发育成熟时,
食年例不光是为了食,
也希望发现一些养眼的姑娘。
参加工作后,
单位没有饭堂,
故我逢叫必去,
食一餐年例就解决了当天的食问题。
如今,
我仍然要去食年例,
不过少去了,
要觉得爽的才去,
现在是联络感情第一,食为第二了,
不会象小时候吞得那么饱。
每年都坚持去的是我“BU奶”的年例,
小时候困难时得到她不懈的帮助,
现在带着感恩之情去看望她,
封一个利是仔给她,以表寸心。
至于食,只是食二碗豪仔粥就算完成任务。
本帖最后由 见习记者 于 2012-2-9 16:22 编辑
(四)
现在的年例,
做者辛苦,食者也辛苦,
有一老板准备了一百围,
门庭若市,
而他从早上到晚上,
都是站着的,
迎送客人,
问他的腰酸吗?他坦诚说有点酸,但没法子哟。
我估算,他能认识的客人不到五分之一。大部分是做伴去的。
食者也不是很舒服,
一镇书记说,
今天的年例要去十五只老板家,
去这家不去那家会被人家认为大小心,
只好走马观花,
不叫做食年例,而是叫做搅年例了。
最为辛苦是塞车,
现在汽车多了,
年例期村道非常拥挤,
入要塞三个钟,出又要塞三个钟,
爱车通常在食年例时被擦伤,
怎不叫人不烦恼?
本帖最后由 见习记者 于 2012-2-9 16:27 编辑
(五)
年例风景线:
村的路口两旁摆满了柑子叫卖,
数以吨计,
一看此情景,就知从这路口入可以食到年例了;
年例期,许多村请剧团来搭台演出,
戏台通常设在公庙处,有没有人来看不要紧,
主要是做给“公”看。
有些村也进行“走公”仪式,将公的神像从庙里抬出来游行巡视一圈;
年例时,有很多“乞食”佬会来串门,说一声“恭喜发财”,你给一点钱他才肯离开。有的还拿着二胡等乐器过来演奏和歌唱,一直吵到你给钱为止。这些人可能有一本年例簿,详细记录了各村的年例日期。
强力插入!
嗯,写的是我们的切身感受 本帖最后由 见习记者 于 2012-2-9 20:13 编辑
年例回忆故事(一)最难消受别离情
六岁那年的年例,照例来了很多亲戚,当时由于交通不方便,较远路的亲戚提前来隔夜的,我和那些亲戚仔玩得非常开心,出田野找野菜啦,玩游戏啦,简直就是狂欢。 年例的第二天早上,亲戚们在食早餐,家人也正在为亲戚们执拾东西。此时的我,突然有种难舍难分、又无可奈何的痛苦感觉,眼睛一下湿润起来,我怕别人看见,便躲进门角轻轻抽泣。结果,还是被我的堂姑发现,她笑了笑问:“哭什么哭?”我不做声。
后来渐渐长大了,慢慢领会到了“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的道理。只不过是,六岁时就承受了这种情感郁结,心灵还过于脆弱一些。
原来你的年例好仔细。 本帖最后由 见习记者 于 2012-2-9 20:12 编辑
年例回忆(2)道是有情却无情
少年时某一天,跟随爷爷到八公里外一亲戚家做年例,令我十分兴奋,主要是因为亲戚小孩有大量的公仔书(连环画),尤其有打仗情节的更是吸引我的眼球。在大约二个小时的等食时间里,我翻阅了好几本,最后,竟然抵不住诱惑,终于鼓起勇气,向亲戚仔说:“可以给一本我拿回去吗?”
亲戚仔从牙缝里哼出一个简短而又坚决的字:“不!”。
这个“不”字,令我的心情一下跌落谷底,刚才的亲切一下子变得陌生起来,结果那餐年例食得没有味道。因为按当时我的喜好,在一碗香喷喷的饭菜和一本公仔书之中如果只准选择一项时,我会毫不迟疑地选择公仔书的。
不知怎的,自此以后,我就再没有机会去过这个亲戚家了。时间推移,至今,我也不知这家亲戚姓甚名谁了。也许,血缘关系较疏,是其中的原因,但我想,如果那次他肯送我一本公仔书,第二年我一定又要去的,来往就会密,也许感情就能延续至今~~